本文目录:
-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
-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有哪些新规定?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第43条是什么
- 4、调解仲裁法是什么
- 5、根据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程序法吗
- 6、劳动仲裁法第49条规定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该条款明确指出,当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以下六种情形之一时,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这些条件包括:裁决书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重大过失。用人单位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用人单位能证明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存在特定情形,如裁决有欺诈、伪造证据、程序违法等。劳动仲裁具有保护当事人劳动权益和维护劳动秩序的作用。
4、用人单位在行使撤销裁决的诉权时需谨慎,因为人民法院会严格审查,除非有第49条所列情形,否则不会撤销仲裁裁决。
5、《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在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争议中,如果裁决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您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是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情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有哪些新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延期的,经批准可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合法的原则 要求在处理劳动争议时,调解组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都必须查明事实真相,准确适用法律、公正合法处理劳动争议。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通过劳动立法的形式将劳动争议处理的机构、原则、程序、受理范围等确定下来,用以处理劳动争议的一项法律制度。它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地方劳动争议仲裁、以及人民法院的劳动争议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第43条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两条关于仲裁程序的重要条款,以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公正处理。首先,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五日内,若确认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会立即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若认为不满足条件,会书面告知申请人拒绝受理,并详细说明原因。
2、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可以在注册地也可以在工作地。
调解仲裁法是什么
调解仲裁法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2007年12月29日由第十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我国仲裁法第51条第1款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员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相互谅解的方式解决争议的一种机制。《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同意调解的,仲裁庭应予调解。调解失败则应及时裁决,调解成功则应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程序法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属于程序法,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提起了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主要就是依据该法进行审理的。该法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仲裁流程,仲裁时效等,比如一般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都是一年。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是程序法,而劳动合同法是实体法。前者主要是调整劳动争议的程序上的问题。比如:何者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劳动仲裁的一般性规定,申请、受理、开庭及仲裁的时间等等。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都是实体性的问题。
法律分析:在性质上是准司法性质的。不属于司法程序,但又类似。具有司法一些特点,如仲裁裁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仲裁程序是指双方当事人将所发生的争议根据仲裁协议的规定提交仲裁时应办理的各项手续。
法律主观:受理阶段 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 仲裁申请书 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劳动仲裁法第49条规定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这些条件包括:裁决书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重大过失。用人单位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这意味着仲裁裁决在适用法律条款或法规时出现了偏差,导致裁决结果不公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如果仲裁委员会对该案件没有法定的管辖权,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就可能被撤销。 违反法定程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用人单位能证明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存在特定情形,如裁决有欺诈、伪造证据、程序违法等。劳动仲裁具有保护当事人劳动权益和维护劳动秩序的作用。
因此,第49条设立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制度,旨在维护当事人权益,督促仲裁庭公正裁决,并监督仲裁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用人单位在行使撤销裁决的诉权时需谨慎,因为人民法院会严格审查,除非有第49条所列情形,否则不会撤销仲裁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在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争议中,如果裁决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您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是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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