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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五市住房公积金新政(胶州市住房公积金)
为进一步推动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实现胶东五市缴存职工享受同城待遇,我市根据胶东五市签署的《2021年度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备忘录》,优化调整胶东五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转移接续及异地贷款相关政策,新政策从1月1日起施行。
月6日,澎湃新闻从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青岛出台《关于优化调整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及异地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办理时限缩减至1个工作日,同时,贷款最高次数由一次调整为两次。
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出台《关于优化调整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及异地贷款政策的通知》,胶东四市(烟台、威海、潍坊、日照)范围内的缴存职工来青岛,在青岛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后,即可发起转移接续申请,办理时限缩减至1个工作日,实现胶东五市缴存职工享受同城待遇。
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方面,胶东4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青岛购房申请异地贷款或作为配偶参与申贷的,贷款最高次数由一次调整为两次。异地贷款所需要的缴存使用证明及异地缴存明细均可通过各地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跨省通办等多个渠道获取办理,职工无需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柜台出具。
根据协议,胶东五市住房公积金部门将深入推进互认互贷,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和缴存信息互认,在尊重五市具体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取消区域内购房贷款职工户籍地限制,确保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申贷机构所在地贷款职工享有同等权益。
青岛出台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新政,自2022年1月4日起,五市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仅需1个工作日,异地贷款两次。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方面,胶东四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异地贷款或作为配偶参与申贷的,贷款次数由一次调整为两次。
胶州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会有多高啊
1、胶州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会在你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具体到企业职工的借款额度,胶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25万,双职工50万。
2、法律分析:自2021年7月1日起,青岛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上限为青岛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基数下限分别按照青岛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各不应低于5%、不得超过12%。
3、自2月1日起,我市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全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则由原来的25万元最高限额调整为35万元,此次新政策不再区别对待“六区”与“四市”,而是全市统一标准。业内人士称此次调整将刺激首次置业及首次改善住房条件的居民入市购房。
青岛退休公积金怎样领取
1、准备好相关材料后,职工可以前往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指定的业务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在办理过程中,职工需要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办理提取手续。提取资金到账 办理完提取手续后,提取的资金会按照规定的时间打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2、退休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点击青岛公积金的离退休提取申请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点击青岛公积金的离退休提取申请进行提取点击智慧网厅 在青岛公积金界面点击智慧网厅。点击离退休提取申请 在智慧网厅界面点击离退休提取申请。点击申请登记 在离退休提取申请界面点击申请登记即可进行提取。
3、一)柜台办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申请办理。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办结,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法律主观: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取出:离退休支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离退休批准文件及复印件。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出国、出境定居: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5、购房、租房、还贷、退休等提取办理流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青岛市单位每个月什么时候为职工缴存公积金?
1、如果当事人自己有用人单位的话,用人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的时候,会代为缴纳。如果当事人属于自由职业者,可办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自行缴纳。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如果当事人自己有用人单位的话,用人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的时候,会代为缴纳。
2、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拓展阅读》》》2021年缴存基数 自2021年7月1日起,青岛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3、单位一般应当自职工每月工资支付之日起5日内,将本单位存入的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汇入住房公积金专户,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 受托银行的资金账户。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缴纳公积金的日期以本公司规定为准。 每个公司不一样,时间也不统一。 如果延期,公积金中心没有硬性规定。
4、是从第二个月开始交,具体规定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住房公积金规定每月交纳的时间是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贷款时还在连续缴存着。
青岛公积金的提取?
1、在电脑上输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进入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右侧的个人网上营业厅进入。页面跳转以后在出现的登录界面中输入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点击获取密码。此时可以看到该网上营业厅中登录密码为个人住房公积金编号后6位。
2、根据提取原因的不同,所需准备的材料也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基本材料包括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此外,根据提取原因的不同,可能还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退休证、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3、青岛公积金提取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柜台办理,一种是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办理。办理流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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